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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重大公告》「新生兒與父、母設籍同戶之出生登記」、「經我國法院調解、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認領登記」、「法定及委託監護之監護登記」、「父母協議之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」及「取得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」,自 110 年 3 月 27 日起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

  • 發布單位:苗栗縣獅潭鄉戶政事務所

為簡政便民,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,自 110 年 3 月 27 日起如當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,辦理「新生兒與父、母設籍同戶之出生登記」、「經我國法院調解、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認領登記」、「法定及委託監護之監護登記」、「父母協議之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」及「取得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」,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,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,請民眾多加利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