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內政部宣導國籍法修正,加強延攬優秀外國人才

  • 發布單位:苗栗縣獅潭鄉戶政事務所

為感謝殊勳歸化者對我國社會所作之重大貢獻,且達成留才、攬才政策目標,考量多數優秀外籍人士不願放棄原屬國籍,爰於105年12月21日修正公布國籍法第9條規定,放寬有殊勳於我國及為我國所需之高級專業人才,申請歸化無須喪失原有國籍。
內政部與外交部光華畫報雜誌社合作,報導有殊勳於我國及具有高級專業而取得我國國籍之外國人士,分享渠等在臺灣相關事蹟及取得我國國籍的感動,該社於110年7月刊登封面故事【台灣人,真好!Part Ⅱ 】介紹5位殊勳或高級專業人才歸化我國國籍人士。